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实行因人设岗面向海内外选聘领军人才的通知》(鲁组通字〔2008〕22号)精神,山东省决定采取因人设岗方式面向海内外选聘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为做好我校因人设岗 “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推荐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因人设岗的基本条件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坚持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申请因人设岗,首先应有高水平领军人才的合适人选,同时应具备支持设岗领域发展的科研技术优势和综合实力,能够为特聘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一)因人设岗岗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键作用和重大影响,在科研、技术上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和社会服务能力;
2.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
3.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课题,发表和出版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专著,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
4.具有高层次的创新平台和载体;
5.产学研合作基础良好,能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因人设岗推荐人选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深的学术造诣。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博士生导师,以45周岁左右的中青年学者为主体;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以行政领导职责为主(由任命机关认定)的厅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得作为人选(本人提出受聘后辞去领导职务的除外);聘期内全职在岗或每年实际在岗工作时间9个月以上。
海外人选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在《自然》、《科学》等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过论文,或者近五年内在本学科最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3篇以上论文,或者拥有某一领域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知识产权。
省内和国内人选一般应在国家级重点学术研究机构担任教授或研究员职位,主持过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二等以上奖励(前两位)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首位),或者在人文社科领域取得国家级重大标志性成果;或者作为负责人或主要成员获得过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重要人才支持项目资助。
对于能够以团队形式引进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或者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可以适当放宽限制条件,优先给予支持。
二、岗位数量和申报程序
(一)全省共设29个因人设岗“泰山学者”岗位,按照规定,我校推荐申报岗位数额不超过2个。
(二)具备合适人选的相关单位,经过认真遴选和论证,组织填写《山东省泰山学者岗位申报表(因人设岗)》(一式十五份、A4纸双面打印,并附电子版),6月20日前报人才工作办公室(办公楼312室)。
三、有关要求
“泰山学者”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培养和凝聚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点工程。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进海外、省外人才。一是坚持高标准、高层次,着力吸引凝聚一流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二是立足于引进,主要从省外、海外引进创新成果显著、发展潜力大的创新人才;三是服务于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引进一个领军人才,形成一个创新团队,带动一个产业发展,形成学科建设、产业优势与人才作用的良性互动;四是严格遴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确保人选学术水平真实可靠,确保因人设岗能够取得实效。
工作中的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88364847;电子邮箱:rcb@sd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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