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08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鲁教人处函(2008)19号)的要求,现将2008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前培训对象与范围:
1、 新分配到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均需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已参加过培训并获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的除外)。
2、新调入我校工作、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需参加这次培训。
3、已参加2007年夏季山东省组织的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不需再参加培训,可直接报名参加今年的考试(只有一次补考机会)。
二、岗前培训内容与方式:
1、岗前培训内容:今年培训课程进行重新整合,继续开设“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将原来“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两门课程合并为“高等教育法学与教师职业道德”一门,新增“大学教学论”课程。
2、岗前培训方式:仍采取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由山东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集中面授、集中考试。
3、培训考试仍采用全省统一笔试方式进行,统一考试时间定为9月20日。高等师范学校“教育学”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
三、岗前培训费用:培训和考试费用仍执行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每人260元(不含教材费)。因教材调整,教材费待教育厅另行通知。
四、岗前培训时间:集中面授安排在8月份进行。面授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等事宜,请登陆“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查询(http://www.sdjyrs.gov.cn)。由于岗前培训安排在假期进行,请各有关单位指定一名具体负责人负责岗前培训的有关事宜,要注意登记报名者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参加培训人员也要及时关注“山东教育人事管理”网站,以免错过培训时间。
五、请各单位统一提交《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补考人员信息表》一式一份及其电子版;各单位负责岗前培训的人员姓名、联系方式连同培训费、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于2008年7月10日前送交人事处师资办,逾期不予受理。免修、免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人员,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联系电话:88364557
附件: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补考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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